
臨汾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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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有關文件要求,現就規范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一、嚴格規范招生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實行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一錄取。各校嚴禁招收未經市招生考試中心正式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含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分配”原則。各校嚴禁設置不合理入學門檻;嚴禁以考試或者變相考試的形式選拔生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和2022年轉公的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超額搖號。各校嚴禁招收未按規定在網上報名及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以任何形式干擾破壞招生秩序。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確保招生計劃剛性執行。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要嚴格按照招生流程有序完成招生任務,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凡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進行學籍注冊及轉接。三、嚴格查處違規借讀。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加大對學籍注冊和“人籍分離”現象的督促檢查力度,堅決杜絕“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現象,對違規借讀行為要不徇私情、不開口子,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入學或轉學手續的學生就讀,更不得以借讀等名義變相違規收費。普通高中學校對外出借讀或逾期未報到的學生,要如實向教育主管部門匯報情況,并及時注銷學生普高學籍。今年我省將開始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秋季入學高一新生高考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作為高校招生重要參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相關規定,綜合素質評價要客觀真實、簡潔有效記錄學生突出表現,對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造假的,要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學生若存在借讀行為,將直接影響綜合素質檔案的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形成,最終影響學生高考報名和錄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嚴重后果,將由學生本人和相關學校承擔。四、嚴格規范民辦學校收費行為。各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臨汾市《關于核定臨汾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點擊查看)要求,不得擅自出臺教育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隨意提高收費標準,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在代收費中獲取差價,嚴禁將常規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圍內的事項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各民辦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按要求公開公示,主動接受家長、學生和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加強監管,督促轄區內民辦學校規范收費行為,發現的問題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落實監督問責。各縣(市、區)教科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履行規范招生行為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督導檢查,嚴肅處理招生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將采取“四不兩直、雙隨機”等方式,對各地各校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進行督查。對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招生秩序混亂的縣(市、區)教科局和學校,要依情節輕重予以約談、通報批評、媒體曝光、減少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等處理;對核實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實行嚴肅的追責問責,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臨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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